历史背景与研究说明
公共法 26-15 第 15 条自 2026 年 10 月 1 日起,对月用户超过一百万、向本州消费者公开提供个人使用服务的受涵盖生成式 AI 提供者规定来源数据义务。对象是模型创建或实质修改的音频、图像和视频,义务以商业及技术上的合理性为限。 编者解释:该制度使生成媒体的可识别来源成为基础设施责任,为研究作品如何被认证、传播和解释提供制度背景。它不认定作品的作者身份、艺术价值或训练许可是否合法,也不意味着所有 AI 文本与图像在全球均须遵守同一标记规则。
日期与版本记录
节点标注日期:2026-10-01 · 来源记录的历史日期:2026-10-01
历史日期为第 15 条生效日;不是整个法案的通过日期。
以上日期属于历史事件或资料所记版本,不是本站页面的上线日期;保留原有日期精度与待核事项。
原始资料与进一步阅读
以下链接通往来源的论文、文章、机构或会议页面。外部原文的语言以来源为准。
Connecticut Public Act No. 26-15, An Act Concerning Online Safety, Section 15
https://www.cga.ct.gov/2026/act/pa/pdf/2026PA-00015-R00SB-00005-PA.pdf
当前引用地址
核读范围:官方已颁布文本索引所呈现的第 27—29 页、第 15 条;完整 PDF 直接下载超时,尚未完成版面核验。本摘要严格限于已读取的定义、义务、例外和执行条款,不声称全面审查 74 页法案。2026-10-01 是该条生效与本次入库日期,文献年份不代表法案当天通过。AI 辅助翻译,独立人工审校待完成。
相关档案
出处、翻译与核验状态
档案节点 #224 · 制度与文化治理背景
研究资料与补充出处 · 1
康涅狄格州公共法 26-15:《网络安全法》第 15 条 · p. 27 · 001
原记日期: 2026-10-01
康涅狄格州公共法 26-15:《网络安全法》第 15 条 ↗
Connecticut Public Act No. 26-15, An Act Concerning Online Safety, Section 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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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本节点
ANTI-AI ARCHIVE. 康涅狄格州大型生成式 AI 提供者内容来源标记义务生效. 艺术史节点 #224. https://salondesrefuses.cn/zh/art-history/2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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