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ZAiKS登记规则§2(4)(f)将识别AI内容列为登记目的,§4(5)(7)要求申报AI使用及创作者百分比份额。页眉为RZIRU_2.0_2024,但§15(2)载2023-04-01生效;不能推定该日即AI修订生效日。
文献编目与链接
材料说明Material description
web两次返回覆盖8页正文0–358行,已核读;附件1–3被引用但不包含在此8页正文中,未核附件或图版。文件名14-06不作日期依据;发表日留空。规则文本不证明系统实际部署、份额评估方法或个案分配。
研究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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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联案例Related case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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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NTI-AI ARCHIVE. “作品申报与登记规则.” doc-0726. 访问时请注明本页链接与访问日期。

